企业注册资金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金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