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起点:
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清算并注销的决定(议)。
第一步 成立清算组并确定清算组负责人,办理清算组工商备案。
第二步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同时刊登注销公告);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结清职工工资保险等;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第三步 注销税务登记。一般情况下先注销地税登记,再注销国税登记。
第四步 刊登注销公告已过45日,且已经注销税务登记(地税和国税)后,注销工商登记。
第五步 取得工商注销通知书后,再依次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统计、社保、住户公积金等各项登记注销。
第六步 注(撤)销银行账户。先注(撤)销一般账户,再注(撤)销基本账户。
注销期间涉及尚未年检项目的,应予年检之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
上述全部项目注销登记完成时间大概为三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