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有关的10个问题【工商】
栏目:行业知识 发布时间:2019-06-04
三证合一”有关的10个问题 (2015年09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告)为了方便企业办事、简化登记手续、降低行政成本,以企业不重复填报登记申请内容和提交登记材料为目的,国家全面推行“三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人民财经请大家注意:自201

三证合一”有关的10个问题 

(2015年09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告)


为了方便企业办事、简化登记手续、降低行政成本,以企业不重复填报登记申请内容和提交登记材料为目的,国家全面推行“三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人民财经请大家注意:自2015年10月01日起,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一、什么是“三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2.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部门 -核发-税务登记证


改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三”和“一”分别指什么?


三证合一:


三个证照:1. 组织机构代码


2. 工商营业执照


3. 税务登记证


一照一码: 一照:新营业执照 一码:社会信用代码(简称统一代码)


三、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


统一代码: 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代码共18位,由五部分构成 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 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 第3-7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 第8-16位:主体标识码 第17位:校检码


四、商事制度的“五个一”


1. 一窗受理:企业登记申请表和登记材料由工商登记窗口受理。


2. 一表申请: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登记材料。


3. 一照一码: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有一个“统一代码”。


4. 一照通用:“一照一码”执照在全国通用,相关各部门均要予以认可。


5. 一网互联:以省级共享交换平台为单位,各省工商、质检、国税、地税等部门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数据叫唤,事先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有效应用。


五、改革的依据是什么?


1. 国务院发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要求: 2015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2. 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六部委联合发文—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要求: 自2015年10月01日起,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同意代码的营业执照。


六、适用哪些市场主体?


适用所有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除外。


七、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怎么办? 2015年10月01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后不再发放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八、企业的涉税业务信息如何进行变更?


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发生变化的话企业申请变更到税务主管机关。


九、“三证合一”后到工商申领营业执照和之前有何不同?


增加:提交的材料增加以下信息: 1.生产经营地 2.财务负责人 3.核算方式 减少:原来到税务、质检部门办证需要的其他材料不再提交。


十、企业手中原有的证照需要更换吗?


“三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设置了过渡期:在2017年底前完成。 (有特殊困难的个别领域,不晚于2020年底)


可继续使用: 1.过渡期内。 2.未换发的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期间发放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和“一照一号”营业执照)


收缴: 1.过渡期内。 2.企业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业务时,收缴其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不再有效: 1.过渡期后。 2.企业一律使用加载 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