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核准条件要求是什么?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19-06-10
注册企业就需要先想好名字,同时还要到工商局去核名,核好名才能完成公司名字的注册,这个是注册公司的第一步,北京公司注册就说说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条件都有哪些?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条件要求:   1、无行政区划表

注册企业就需要先想好名字,同时还要到工商局去核名,核好名才能完成公司名字的注册,这个是注册公司的第一步,北京公司注册就说说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条件都有哪些?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条件要求:

 

  1、无行政区划表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2、无行业表述----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五大类。

 

  3、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需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4、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我公司代理报送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总局核名要求:

 

  1,注册公司资金需要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

 

  2、名称结构: 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例:中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资”为字号,“控股”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企业字号+“控股”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字号为2个(含)字以上,行业要通俗易懂且与主营范围一致

 

  3、特别要求

 

  1.使用 “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需取得国务院的批复;

 

  2.无行业,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或是集团母公司;

 

  3.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4.外资投资性注册公司资金要求3000万美元(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