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正式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
“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是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加快我国财税体制改革重要内容。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就是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通过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经营成本和企业税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我国货物和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改革对优化税制结构和减轻税收负担具有重大意义,为深化产业分工,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近年来,北京市在建设“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和宜居城市”的进程中,一直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经济增长质量显著改善。北京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GDP的比重超过75%,居全国首位。总部经济和服务经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特别是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增长,使北京在服务国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实施试点改革,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服务产业结构,壮大服务产业规模,提升服务产业品质,促进服务产业繁荣,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参与全球经济分工,率先形成科技和文化创新“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
实施试点改革,将为北京市相关行业、产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进一步推动北京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